各校办企业:
暑假即将来临,各单位在保证正常生产活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可从7月16日起安排轮休、值班。为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暑假工作安排。
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综合治理工作原则,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单位要针对假期时间长、气温高、易发安全事故等特点,在放假前对单位职工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单位职工的安全意识。
3.夏季是火灾多发季节,气温高,雷电多,用电量急剧增大,各种致灾因素也随之增多。各单位要按照河海校政〔2007〕89号文件的精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加强对现金、票据、印章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财务纪律,将过量现金、票据存放在办公室内。
5.各单位要及时清理易燃、易爆、剧毒、高腐蚀等物品并指定专人保管,清理闲杂人员并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厂区,不得擅自在办公室、实验室、厂房等留人住宿。
6.暑假期间有生产、施工任务的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以防发生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有施工任务的单位要正确处理好与承包单位(承包人)各个方面的关系,及时调解纠纷,以防矛盾激化。
7.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巡查、记录工作。对于重点部位和防火防盗报警系统控制室,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遇到紧急事件或重大问题须及时上报保卫处。各单位负责人如离宁休假或因公外出,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相关工作。
以上各项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认真落实。请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上报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综合部。
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