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为企业安全生产和改革发展创造稳定、良好的政治环境和治安环境,根据《河海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暂行条例》,经研究,决定成立校办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工作组人员如下:
组 长:王 平
成 员:马晓辉 董维武 田声明 张连涛 郭鸿峰
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