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办企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部直属高校对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07〕1号)文件精神,学校正在进行校办产业规范化建设自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附表,并提供附表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填写附表4-8时如有不明确事宜,请向财务处欧阳芳咨询(联系电话:6396),附表1请向产业管理办公室企业管理部咨询(联系电话:7550)。请各单位将所填附表(纸质文稿和电子稿)及相关资料于3月27日前报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企业管理部。
附件1.关于《自查报告》中一些问题的解答
2.《自查报告》中需填报的部分报表
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