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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08      访问次数: 32

 

 

 

 

河海产业工委〔20156

 

关于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校办产业各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今年暑假放假时间为71394。为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根据河海办2015〕11号文件的有关精神,以及各单位工作的实际,特就加强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应积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亲自抓的原则,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措施。各单位在放假前务必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彻底清理易燃、易爆、剧毒、高腐蚀等化学药品,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品使用管理规定》,指定专人保管。各单位应将易燃物(刨花、木屑、废纸等)进行一次清除,预防发生火灾事故。对盛有氧气、乙炔、氢气、氮气等钢瓶必须放在阴凉通风处,加以保管,防止高温曝晒发生爆炸事故。发现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自行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制定保证安全的相应措施,并书面报告产业办保卫处。暑假期间,产业办和保卫处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将组织不定期的抽查。假期正常生产的单位,要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要对职工进行一次遵纪守法、“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和安全教育。假期中要切实做好“四防”工作,要对所属区域,特别是要害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加强值班,落实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暑期学校安全稳定。暑期各单位办公室、厂房不得擅自留宿。职工假期中参加活动、外出游玩应健康有益,以安全为原则,确保平安。

3.加强财务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现金、票据、印章的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返财务纪律,将现金、票据存放在办公室内。

4.加强假期值班。各单位在假期都要安排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并将暑期值班表于放假前报送至产业办综合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处理好假期日常工作。单位负责人若休假或因公外出离宁的,须经校领导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确保假期工作的正常运行。

5.加强信息报告。暑假期间,各单位要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对影响单位和校园稳定的重要信息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校园稳定、安全。

以上各项要求,请各单位严格执行,认真落实。

 

 

 

产业党工委、产业办

20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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