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海 大 学 部 门 文 件
河海产业〔2016〕2号
关于做好2015年校办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校办企业:
开展校办企业统计,是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的重要统计工作,对推动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企业及教育部直属单位所办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10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我校校办企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请各企业高度重视企业统计年报工作,按照网上申报系统的要求进行填报,企业分管领导负责并组织落实填报工作。
二、填报范围。河海大学或江苏河海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人所投资的各级校办企业均应进行统计(详见附件)。
三、填报方式。本次统计工作采取逐级审核上报的方式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校办企业统计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统计系统请通过http://xqtj.cee.edu.cn/netrep/login.jsp进行登录,登录账号和密码为2015年上报登陆账号和密码未变(初始登陆账号为各企业名称全称,初始登录密码为空)。
四、填报时间。请各企业务于4月15日前通过统计系统完成高校校办企业统计报表和数据网上申报,产业办对各企业所报校办企业统计报表和数据进行集中网上审核和申报。
五、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请致电教育部财务司国有资产管理处 黄苏茂、章亿发,电话:010-66096345、66097605。统计系统技术问题请致电久其软件公司颜宏诚,电话:010-58561199-8897、18810452399。网络登录问题请致电中国教育经济信息网,电话010-62334008,联系人:王立敏。产业办联系人:丁明磊,电话:83787550。
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