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海 大 学 部 门 文 件
河海产业〔2016〕3号
关于成立江苏河海新技术开发公司清算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所属企业全面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595号)文件要求以及河海大学相关会议精神,产业办积极推进学校所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为顺利完成江苏河海新技术开发公司(下称新技术公司)注销工作,决定成立江苏河海新技术开发公司清算组并对该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组由产业办、新技术公司相关人员组成。产业办总体负责清算工作,新技术公司负责具体清算工作的配合执行。
清算组组长:蔡 莹
清算组成员:杨光中 丁 胄
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