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海 大 学 部 门 文 件
河海产业〔2017〕2号
关于2017年暑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校办企业、产业办及资产公司各部门:
根据河海办〔2017〕7号文件精神,学校暑假自7月10日至9月3日。现将暑假期间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强化安全意识。各单位应积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亲自抓的原则,切实维护好办公场所及施工工地的安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措施。各单位在放假前务必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制定保证安全的相应措施,并书面报告产业办和保卫处。要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对于可能发生的洪水等自然灾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预防,避免发生财产损失。
2.加强职工教育。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职工进行一次遵纪守法、预防传染病和以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为重点的安全教育。要对所属区域、特别是重点防范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安排专人值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各单位办公室、厂房、仓库等不得擅自留宿。职工假期中参加活动、外出游玩应注重人身和财产安全。
3.严格财务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现金、票据、印章的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财务纪律,将现金、票据存放在办公室内。
4.强化廉洁经营。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各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部20条要求和学校相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廉洁经营。
5.加强信息报告。暑假期间,各单位要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对影响单位和校园稳定的重要信息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校园稳定、安全。
6.落实假期值班。各单位在保证正常工作和值班的前提下安排轮休,并在放假前将暑假值班表报送产业办综合管理部。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单位负责人若休假或因公外出离宁,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确保假期工作的正常运行。凡按规定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应把探亲假合理安排在暑假期间。
7.产业办、资产公司从7月17日起安排轮休,8月28日起正常上班,其它时间安排值班;轮休期间如遇急需办理事项,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暑假期间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附件1:产业办、资产公司2017年暑期值班表
附件2:资产公司财务审计部2017年暑期值班表
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附件1
产业办、资产公司2017年暑期值班表
日 期 | 时间 | 值班人员 | 办公电话 | 带班领导 |
7月10日-14日 | 上午 | 正常上班 | 6555/7550/7549 | |
下午 |
7月17日-21日,24日-28日 | 上午 | 王健 | 6555/13770727083 | 王平 |
下午 |
7月31日-8月4日,8月7日-11日 | 上午 | 刘路贞 | 6555/13584006615 | 汪建新 |
下午 |
8月14日- 18日,21日-25日 | 上午 | 丁明磊 | 7550/18751993662 | 蔡莹 |
下午 |
8月28日-9月1日 | 上午 | 正常上班 | 6555/7550/7549 | |
下午 |
附件2
资产公司财务审计部2017年暑期值班表
日 期 | 值班人员 | 办公电话 | 带班领导 |
7月24日-28日,8月7日-11日 | 丁 胄 朱思轶 | 6588/15365071378 | 李瑞银 |
7月17日-21日,7月31日,8月1日-4日 | 仇 逸 丁 胄 | 6588/18963643008 |
8月14日-18日,8月21日-25日 | 朱思轶 仇 逸 | 7549/1595192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