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暑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05      访问次数: 1529

 

 

河 海 大 学 部 门 文 件

 

 

河海产业〔2017〕2号

关于2017年暑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校办企业、产业办及资产公司各部门:

   根据河海办〔2017〕7号文件精神,学校暑假自7月10日至9月3日。现将暑假期间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强化安全意识。各单位应积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亲自抓的原则,切实维护好办公场所及施工工地的安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措施。各单位在放假前务必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制定保证安全的相应措施,并书面报告产业办和保卫处。要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对于可能发生的洪水等自然灾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预防,避免发生财产损失。

2.加强职工教育。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职工进行一次遵纪守法、预防传染病和以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为重点的安全教育。要对所属区域、特别是重点防范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安排专人值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各单位办公室、厂房、仓库等不得擅自留宿。职工假期中参加活动、外出游玩应注重人身和财产安全。

3.严格财务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现金、票据、印章的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财务纪律,将现金、票据存放在办公室内。

4.强化廉洁经营。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各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部20条要求和学校相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廉洁经营。

5.加强信息报告。暑假期间,各单位要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对影响单位和校园稳定的重要信息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校园稳定、安全。

6.落实假期值班。各单位在保证正常工作和值班的前提下安排轮休,并在放假前将暑假值班表报送产业办综合管理部。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单位负责人若休假或因公外出离宁,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确保假期工作的正常运行。凡按规定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应把探亲假合理安排在暑假期间。

7.产业办、资产公司从7月17日起安排轮休,8月28日起正常上班,其它时间安排值班;轮休期间如遇急需办理事项,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暑假期间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附件1:产业办、资产公司2017年暑期值班表

附件2:资产公司财务审计部2017年暑期值班表

 

 

 

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附件1

 

产业办、资产公司2017年暑期值班表

 

日 期

时间

值班人员

办公电话

带班领导

7月10日-14日

上午

正常上班

6555/7550/7549

 

下午

7月17日-21日,24日-28日

上午

王健

6555/13770727083

王平

下午

7月31日-8月4日,8月7日-11日

上午

刘路贞

6555/13584006615

汪建新

下午

8月14日- 18日,21日-25日

上午

丁明磊

7550/18751993662

蔡莹

下午

8月28日-9月1日

上午

正常上班

6555/7550/7549

 

下午

 

 

 

附件2

 

资产公司财务审计部2017年暑期值班表

 

日 期

值班人员

办公电话

带班领导

7月24日-28日,8月7日-11日

丁  胄

朱思轶

6588/15365071378

李瑞银

7月17日-21日,7月31日,8月1日-4日

仇  逸

丁  胄

6588/18963643008

8月14日-18日,8月21日-25日

朱思轶

仇  逸

7549/15951920309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4 河海大学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地址:西康路1号 电话:025-8378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