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办企业:
普通高校校办企业统计工作,是教育部统一开展的重要统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企业及教育部直属单位所办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1〕15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我校校办企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校办企业统计工作,按照网上申报系统的要求进行填报。各企业的统计工作由企业专人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把关。
二、填报范围。河海大学或江苏河海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人所投资的各级校办企业均应进行统计(详见附件1)。
三、填报方式。本次统计工作采取逐级审核上报的方式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校办企业统计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统计系统请通过https://xqtj.cee.edu.cn进行登录(登录账号和密码详见附件2)。
四、填报时间。各企业于2021年6月15日前通过统计系统完成高校校办企业统计报表和数据网上申报,资产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前通过统计系统完成网上审核和数据上报。
五、其他事项。请登陆统计系统后自行下载“校企报表操作手册6.1”;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请与资产公司企业管理部联系(蔡莹,电话:83787550);如遇统计系统技术问题请致电久其软件公司(张宝越,电话:18632466931)。
附件:1.参与统计的校办企业名单
2.统计系统初始账号及密码
江苏河海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