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部门文件
河海产业工委〔2016〕3号
关于2016年暑假安排的通知
校办产业各单位:
根据河海办〔2016〕11号文件精神,今年暑假自7月11日至8月28日。现将暑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强化安全意识。各单位应积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亲自抓的原则,切实维护好办公场所及施工工地的安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措施。各单位在放假前务必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制定保证安全的相应措施,并书面报告产业办和保卫处。要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对于可能发生的洪水等自然灾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预防,避免发生财产损失。
2.加强职工教育。要对职工进行一次遵纪守法、预防传染病和以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教育。要对所属区域,特别是重点防范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安排专人值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各单位办公室、厂房、仓库等不得擅自留宿。职工假期中参加活动、外出游玩应健康有益,注重人身和财产安全。
3.严格财务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现金、票据、印章的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财务纪律,将现金、票据存放在办公室内。
4.落实假期值班。各单位在保证正常工作和值班的前提下组织轮休,并将暑假值班表于放假前报送至产业办综合管理部。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单位负责人若休假或因公外出离宁,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确保假期工作的正常运行。凡按规定享受探亲假的教职工,应把探亲假合理安排在暑假期间。
5.加强信息报告。暑假期间,各单位要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对影响单位和校园稳定的重要信息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校园稳定、安全。
产业党工委 产业办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