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海 大 学 部 门 文 件
河海产业〔2018〕1号
各校办企业:
根据河海办〔2018〕1号文件精神,学校寒假自1月22日至2月25日。现将寒假期间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1.强化安全意识。各企业应积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亲自抓的原则,切实维护好生产和办公场所、施工工地的安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措施。各企业在放假前务必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制定保证安全的相应措施。
2.加强职工教育。要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预防传染病和防火、防盗、防骗、防寒、防冻、防交通事故的安全教育。要对所属区域、特别是重点防范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安排专人值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各企业办公室、厂房、仓库等不得擅自留宿。职工假期中参加活动、外出游玩应健康有益,注重人身和财产安全。
3.严格财务管理。各企业要加强对现金、票据、印章的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违反财务纪律将现金、票据存放在办公室内。
4.强化廉洁经营。各企业、党员干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教育部20条要求和学校相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廉洁经营。
5.加强信息报告。寒假期间,各企业要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对影响企业和校园稳定的重要信息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校园稳定、安全。
6.落实假期值班。各企业在保证工作和正常值班的前提下组织轮休,并将寒假值班表于放假前报送至产业办综合管理部。值班人员应严肃值班纪律,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企业负责人若休假或因公外出离宁,应指定专人负责本企业的日常工作,确保假期工作的正常运行。
7.产业办、资产公司从1月29日起安排轮休,2月26日起正常上班,其它时间安排值班(春节期间除外)。寒假期间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附件:产业办、资产公司2018年寒假值班表
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