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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9-14      访问次数: 40

各校办企业: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国庆60周年和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1.各单位要在920前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清理易燃、易爆、剧毒、高腐蚀等物品并指定专人保管,切实加强生产、仓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以防发生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

2.涉及施工、监理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现场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落实防坠落、防垮冒倒塌等措施,以防发生重大事故。要正确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单位(承包人)各方面的关系,及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加强对现金、票据、印章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财务纪律,将过量现金、票据存放在办公室内。

4.各单位要继续加强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对于人员密集的生产、办公场所,务必做好开窗通风和卫生保洁工作,定期进行消毒。要清理闲杂人员并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厂区,不得在办公室、厂房等留人住宿。

5.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到责任到人。对无法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保卫处和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6.国庆节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单位职工进行一次以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甲型H1N1流感为重点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单位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能力,严防发生意外事故。

7.国庆节长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重点要害部位和防火防盗报警系统控制室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巡查、记录工作,遇到紧急事件或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保卫处和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各单位负责人如离宁休假或因公外出,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相关工作。

以上各项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校办企业生产查记录表

 

 

 

 

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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